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1〕17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2011年6月18日—6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即原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下同)“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有关事宜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6月29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中)直或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
2011年6月20日—6月30日进行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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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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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土木、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工程师) |
9月17日 |
上午 |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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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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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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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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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用书联系电话:0431-82770066,培训电话:0431-82752598。
(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生须知、相关考试所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主要参考资料见附件3—8。
(三)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和培训与省环保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9963098。
(四)经济考试用书征订网址: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年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6、2011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补充、修订的政策、标准、规范
7、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考试补充的标准
8、2011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9、201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所调整的考试规范和标准
10、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职称 考试 通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
13元/人 |
一级结构基础考试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2科,每人24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附件2:
报考条件
|
考试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
|
|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
本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10年 |
|
建筑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10年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10年 |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9年 |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10年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10年 |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9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9年 |
||
|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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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
职业实践 |
最迟毕 |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7年 |
6年 |
1991年 |
|
建筑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7年 |
二类人员中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6年 |
8年 |
1989年 |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5年 |
9年 |
1988年 |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6年 |
8年 |
1989年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5年 |
9年 |
1988年 |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4年 |
10年 |
1987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3年 |
12年 |
1985年 |
||
|
注:“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 |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9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8年 |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7年 |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5年 |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4年 |
|||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7年 |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5年 |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4年 |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2年 |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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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具备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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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 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墨水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等非作答用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附件4:
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
1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9.《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2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2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2.《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4.《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9.《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3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3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32.《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3.《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4.《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3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6.《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5.《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7.《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9.《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0.《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考试用书: 2011年结构工程师考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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