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注[2008]24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国家有关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经审核,蒋晓艳等1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其中:延续注册11名、变更注册2名、注销注册1名)和刘前尧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延续注册2名、变更注册1名)申请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