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试介绍 >> 正文
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注册结构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7-8-3 1:00:21 阅读次数:

注工〔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各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24日举行。各地要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报名组织工作至7月中旬结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土木工程师(岩土)、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部门要严格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2)以及两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地务必于8月13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一式两份)分别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三、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别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科目代码及名称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1.一级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2.二级 01.专业 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本篇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 最新文章

| 文章排行傍

Copyright © 2000 - 2008 WWW.TOUZI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jiegoushi.com
中国注册结构师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