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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参加第四次内地与香港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培训和测试人员名单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注册结构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7-31 9:24:39 阅读次数:

各地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注册中心:
    根据注工结构秘[2008]6号文精神,第四次内地与香港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培训和测试定于2008年9月18日至22日在广州市广州大厦举行。经各地委员会推荐,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审定同意邬珊等同志参加本次培训和测试(名单见附件)。
    近日,我委将港方的培训和测试资料、报名表等邮寄给考生本人。请各有关委员会、注册中心督促本地考生于2008年8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技术报告、工作经历等按要求完成后寄回全国委员会并做好测试准备工作。为了不使内地互认人员名额浪费,请各有关委员会、注册中心要确保考生参加本次培训和测试。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际联络处 肖俊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13351      传  真:010—68313556
   

    附件: 推荐参加第四次培训和测试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秘书处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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